关于修订印发《bet官方网站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16:3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1-09-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626103
- 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科室
九人社办字〔2021〕10号
关于修订印发《bet官方网站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推进bet官网入口,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网站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对原《bet官方网站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九人社办字〔2017〕15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bet官方网站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bet官方网站
2021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bet官方网站门户网站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bet官方网站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局网站)的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以及省、市政府关于bet官网入口和政府网站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2017年3月17日印发的《bet官方网站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九人社办字〔2017〕1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 局网站是我市人社系统服务社会公众、促进人社发展、展示人社形象的重要渠道和bet官网入口的重要平台,以政务资讯、bet官网入口、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为主要内容。
第三条 局网站中文名称为“bet官方网站”,域名为,采用“中国九江网”站群建设模式。
第四条 局网站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规范运行”的原则,做到网站管理职责明确、栏目设置科学合理、bet官网入口保障有力、内容发布及时规范。
第五条 局办公室是网站的管理部门,负责bet官网入口推进、网站内容管理、监督考核及“我为九江献一策”留言回复工作;局宣传中心是局网站的承办单位,负责网站建设、信息发布、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保障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是网站内容保障的责任主体,负责相关栏目信息提供,并具体落实bet官网入口和网民留言答复等工作。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工作。
第二章 bet官网入口
第六条 局网站根据政府bet官网入口目录等发布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可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应在局网站公布。
第七条 各单位负责向局网站提供本单位产生的信息,要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文字表述规范、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保密规定,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八条 局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按照信息来源实行分类分级审查审批:
(一)对需要在网站公布的一般性信息,信息提供单位按要求填写《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信息上网审批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单》),由信息提供单位负责人、局办公室负责人、信息提供单位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由局宣传中心发布。
(二)对重要通知通告(公告)、权威数据发布等重大信息,信息提供单位按要求填写《审批单》,由提供单位负责人、信息提供单位分管领导逐级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宣传中心发布。
(三)对在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需转载的信息,以及经发文流程办理完毕的政策文件,各单位可先提供链接、发文签或电子版正式文件,并在《审批单》上备注相关信息后,由宣传中心负责人审查后直接发布。
对因违反bet官网入口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和严重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局网站发布的非涉密公文,不得带有单位公章、领导个人签章、发文机关标志、公文红头、密码电报报头格式及领导批示内容。确需发布领导批示内容的,须按程序报经局办公室审核,局相关领导审批后发布。
第三章 新闻及专栏发布
第十条 局网站应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的作用。新闻类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局领导活动、讲话;
(二)局会议新闻和工作动态;
(三)人社政策解读;
(四)局组织召开或参与的新闻发布会;
(五)局和各单位确定需要发布的重要新闻;
(六)涉及本市人社系统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人社热点问题、出台的重要政策和突发的重大公共事件,应在局网站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七)整合转载市级及以上政府门户网站、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门户网站的新闻信息等。
各单位应主动提供新闻类信息,视具体情形分别报批发布:符合第十条第一至五款情形的,发布流程参照第八条第一款执行;符合第十条第六款情形的,发布流程参照第八条第二款执行,同时送局办公室;符合第十条第七款情形的,发布流程参照第八条第三款执行。
第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在局网站开设专题专栏的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专栏建设申请表》(见附件2),重要的专题专栏须经办公室审核批准,报申请建设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宣传中心根据网站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和设计。
第十二条 专题专栏的信息审批流程参照第八条第一款执行。
第十三条 专题专栏建设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内容保障工作,确保各个子栏目保持常态化更新,对无法更新的阶段性专栏,应及时联系局宣传中心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 对因专题专栏保障不力而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情形,局宣传中心将对相关专栏予以“下架”,待整改达到要求后再予以恢复。
第四章 政务服务
第十五条 局网站政务服务主要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网上办事和互动交流服务。
第十六条 网上办事服务根据九江市政府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建设指引,已统一链接至江西政务服务网九江分厅部门窗口。
第十七条 网上互动交流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言献策、网上调查等;同时开设公共信箱,接受公众咨询、举报、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公开信箱邮件、网上互动接收的公众信息,由局办公室分拣、报请局领导同意后分送各单位办理。承办单位提供回复内容后,参照本办法第八条由局网站发布;对不宜公开、需单独回复的信息,由承办单位直接回复当事人。
第五章 网站维护
第十九 局网站发布的信息须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程序按照保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局网站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在局网站链接的网站或业务系统必须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应级别要求。
第二十一条 建立局网站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对各单位bet官网入口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和公开通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
第二十二条 局网站实行7×24小时(含法定工作日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重要信息的发布,监测值班期间网站运行、检查网站页面,对发现的错误进行修改或通知修改,做好值班日志记录。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要确保审查的纸质资料与电子资料完全一致。局宣传中心负责对信息审查审批档案资料进行接收、登记,并统一归档管理。
第六章 网站建设
第二十四条 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标准、规范及流程,加强技术防护手段,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制定应急预案。
第二十五条 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确保信息采、编、审、发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性和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六条 局网站与各单位建立工作协调、协作机制,与本市政府新闻网站等建立横向交流机制。
第二十七条 局网站建设所需的设备、软件、技术支持、运行维护、内容建设等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支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局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公众平台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对所开设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公众平台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7年3月17日印发的《bet官方网站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九人社办字〔2017〕15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
信息发布审批单
发布渠道:□门户网站 □微博 □微信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请将正文同步发送到工作邮箱xxzx0792@163.com。
附件2
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建设申请表
专题专栏名称 | |||
申请单位 | 局办公室意见 | ||
子栏目名称
| 1.
2.
3.
4. | ||
设计要求 | |||
上线时间 | |||
申请单位 分管领导意见 | |||
备注 |
备注:申请单位请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专题专栏开设申请。